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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行为的通知
2013-11-05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粤新出联〔2013〕1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行为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体旅游局)、新闻工作者协会,顺德区文体旅游局,省直各新闻单位:

  最近发生的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检方批捕事件,反映出我省个别媒体在采编流程管理和采编人员教育管理上存在着薄弱环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省各新闻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规范新闻采编行为,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纪律意识,坚决治理虚假报道、有偿新闻和新闻敲诈等行为,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我省新闻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对虚假报道、有偿新闻和新闻敲诈等行为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推动形成健康的新闻传播秩序。

  二、记协组织和各新闻单位要把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和提升新闻媒体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要结合“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和新闻战线全员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新闻工作者始终恪守新闻职业道德,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职业追求,自觉维护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要加强典型案例教育,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确保教育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对搞虚假报道、有偿新闻、实施新闻敲诈的采编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虚假报道、有偿新闻和新闻敲诈行为频发,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新闻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整顿,并建议主管主办单位对其领导班子作出调整,必要时停业整顿,直至报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吊销其许可证。

  四、进一步规范新闻单位采编管理,严格执行新闻采编与经营活动两分开的规定,采编部门和采编人员不得参与经营创收,广告经营部门和广告经营人员不得干涉采编业务。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从各个工作环节进一步加强流程管理,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形成防范和治理虚假报道、有偿新闻、新闻敲诈等行为的长效机制。

  五、全省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记协组织、各媒体单位要设立并公布举报方式,及时受理社会举报投诉。要选派专人负责受理举报投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记协组织要强化新闻职业道德评议职能,定期组织社会人士、业界代表对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遵守职业规范、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评议,以有效的社会监督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3年10月31日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
2013年10月31日印发

主办: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协办: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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