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广东新闻奖和第十一届新闻金枪奖、金话筒奖评选会分别经过初评和定评,共评选出广东新闻奖获奖作品537件,其中一等奖(含特别奖)60件,二等奖155件,三等奖307件,好标题奖15件;金枪奖获奖者15名;金话筒奖获奖者5名。
从5月14日起,在广东记协网和广东广播影视网上公示所有获奖作品目录和获奖者名单,同时公布本届评委会组成名单和评选细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议。
网上公示日期为2014年5月14日8时至5月21日8时。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均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Email等方式表达意见。广东省记协评奖办公室将认真受理公示中收到的意见,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举报进行认真核查后报评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广东省记协评奖办公室电话:020-83003398、87361880传真:020-87394391 Email:gdjx08@163.com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大院2号楼1505室,邮编:510601
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广东省新闻学会
2014年5月13日
2013年度广东新闻奖获奖作品目录:
2013年度广东新闻奖、第十一届金枪奖和金话筒奖评委会组成名单
2013年度广东新闻奖(定评)评委会组成名单:
杨兴锋、刘红兵、何日丹、张东明、白 玲、王 楚、曾国欢、杨以凯、凌广志、周建平、曾少华、蔡照波、梁建中、旷 昕、管智坚、陈君聪、苏宏元、张晋升、纪德君
2013年度广东新闻奖(初评)评委会组成名单:
文字类评委会:
杨兴锋、刘红兵、张东明、王更辉、刘海陵、梁建中、吕延涛、杜若源、凌广志、吴志帆、邓卓明、黄红英、龚彦方、侯迎忠、辜晓进、孙锡炯、黄山松、钟筱村、薛桂荣、李湘东、黄政强、丘剑华
广电类评委会:
黄小玲、白 洁、曾培贤、崔朝阳、胡国华、何日丹、白 玲、张惠建、陈廷烈、曾国欢、蔡照波、曾少华、管智坚、陈君聪、陈晓建、黄永贵、李宏图、赵随意、申启武、马国华、梁首钢、张步中、林建平、余瑞金、钱锋
2013年度广东新闻奖、第十一届新闻金枪奖和金话筒奖评选(定评)细则
(2014年4月27日通过)
一、评选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评选标准。统筹兼顾省级媒体与地方媒体,平面媒体与网络媒体,党报与都市报专业报,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参评作品;国际传播奖项评选兼顾不同媒体、不同体裁的作品。关注金枪奖、金话筒奖参评者中的少数民族和女性新闻工作者,关注为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参评者。
2.坚持评选程序,在认真全面审看(听)所有参评材料、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
3.坚持专业评选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评选时参考参评材料公示后社会公众的评议意见。
(二)总体要求
1.实到评委超过全体评委人数4/5,方可召开评选会。
2.评选会由评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分组评选会由主任委托组长主持。
3.评委中途离会不能参加投票的,按实到评委投票计票。离会评委不能委托其他评委代为投票。
4.投票环节按设奖数额投票,可少投,不能多投,如多投,该选票中该奖项计为废项。每轮投票结束,在规定得票范围内,按得票数从高到低依次取齐规定数额的参评作品和参评人选。
5.评委在分组评选会和评委会全体会议讨论时,除会议主持人要求解释清楚的问题外,不得宣传、介绍、点评本推荐(报送)单位推荐(报送)的参评作品和人选。如有违反,主持人要制止并给予批评。
二、广东新闻奖定评程序
(一)审议广东新闻奖初评结果
由广东省记协评奖办公室代表文字类作品评委会、省广播电影电视协会代表广电作品评委会,向评委会全体评委报告初评情况和结果。评委会全体评委审议广东新闻奖初评结果。
(二)分组审议评选广东新闻奖一等奖作品
1.评委分两个组审议评选
第一组负责评选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的一等奖作品;第二组负责评选广电媒体的一等奖作品。
2.各组在认真审看(听)、讨论、评议参评作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各奖项的一等奖作品。一等奖作品须达到分组实到评委2/3赞成票,才能提交评委会全体评委会议审议。对达不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小组再复议并票决,如票决后仍达不到规定票数的作品降低一个等次,该项目一等奖缺额不补。
(三)评委会全体会议审议评选
1.全体评委听取各组组长报告本组评选情况,审看(听)参评作品,并进行充分讨论评议。
2.无记名投票评选获奖作品,所有一等奖(包括特别奖)须达到实到评委2/3赞成票。对达不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可实行票决,如票决后仍达不到规定票数的作品降低一个等次,该项目一等奖缺额不补。
三、金枪奖、金话筒奖评选程序
(一)设奖数额
第十一届新闻金枪奖设不超过15名获奖者,其中平面媒体不超过9名,广电媒体不超过6名。第十一届新闻金话筒奖设不超过5名获奖者。
(二)评选程序
1.参评者资格审核
由广东省记协评奖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初步审核参评者相关申报材料。评委在审阅参评者相关材料时,确认参评者资格。
2.分组推荐
评委分平面媒体组和广电媒体组,按照《广东省第十一届金枪奖、金话筒奖评选标准》审阅参评者申报材料,进行充分讨论评议,然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推荐候选人,金枪奖候选人20名(其中平面媒体12名,广电媒体8名);金话筒奖候选人7名。平面媒体组每位评委各投金枪奖不超过12名,多投无效;广电媒体组每位评委各投金枪奖不超过8名,金话筒奖7名,多投无效。按得票数从高至低,各取齐候选人。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并列,则对这些并列人选进行最多两轮票决,得票多者入选;如两轮票决后,最后1个名额仍出现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落选,其缺额不补。入选者在所有轮次投票中,得票均需超过到会评委数1/2。
3.评委会全体会议评选
(1)各组组长向评委会全体会议报告分组评议和投票推荐候选人的情况。
(2)评委在对金枪奖、金话筒奖的候选人进行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获奖者。每位评委各投金枪奖不超过15名(其中平面媒体不超过9名,广电媒体不超过6名)、金话筒奖不超过5名,多投无效。
(3)获奖者须达到实到评委2/3以上赞成票。如达到规定票数者多于设奖数额,按得票数从高至低依次取齐;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并列(达到规定票数且票数相同,下同),则对这些并列的候选人进行最多两轮票决,得票多者获选;如两轮票决后,最后1个名额仍出现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落选,其缺额不补。如达到规定票数者少于设奖数额,则按缺额数,在获得实到评委半数以上赞成票的落选者中按得票数从高至低依次取齐,然后再进行投票,达到规定票数者获奖。如此轮投票后,达到规定票数者仍少于设奖数额,则缺额不补。
四、评选后续工作
评选结束后,2013年度广东新闻奖各项目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第十一届新闻金枪奖、金话筒奖名单,推荐参评第二十四届中国新闻奖作品,推荐参评第十三届长江韬奋奖人选名单,连同初评、定评的评委名单,一并在网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评选工作纪律
评委会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本评选细则,对评选会上的讨论、投票情况要注意保密。如发现评委和工作人员在评选过程中有钱(物)票交易行为、拉票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再聘其担任广东省记协主办的各项评选活动的评委;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六、本评选细则未尽事宜,由评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
2013年度广东新闻奖(文字类初评)评选细则
(2014年3月25日通过)
一、评选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评选标准。统筹兼顾省级媒体与地方媒体,平面媒体与网络媒体,党报与都市报专业报,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参评作品;国际传播奖项评选兼顾不同媒体、不同体裁的作品。
2.坚持评选程序,在认真全面审看(听)所有参评材料、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
3.坚持专业评选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评选时参考参评材料公示后社会公众的评议意见。
(二)总体要求
1.实到评委超过全体评委人数4/5,方可召开评选会。
2.评选会由评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分组评选会由主任委托组长主持。
3.评委中途离会不能参加投票的,按实到评委投票计票。离会评委不能委托其他评委代为投票。
4.投票环节按设奖数额投票,可少投,不能多投,如多投,该选票中该奖项计为废项。每轮投票结束,在规定得票范围内,按得票数从高到低依次取齐规定数额的参评作品。
5.评委在分组评选会和评委会全体会议讨论时,除评选会主持人要求解释清楚的问题外,不得宣传、介绍、点评本推荐(报送)单位推荐(报送)的参评作品。如有违反,主持人要制止并给予批评。
二、评选程序
(一)设奖数额
本届广东新闻奖(文字类)共设不超过239个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30个;二等奖不超过62个;三等奖不超过147个。
特殊情况下(各项评选条件都很优秀,只是因字数、时长限制等硬规定所限)经评委会决定,可设不超过2个特别奖(与一等奖同样待遇)。如因设特别奖而突破了所在项目的设奖总额,则减少该项目相应设奖数额;如未超过该项目设奖总额,不再减去特别奖所占名额。
(二)评选程序
1.审核确认参评作品资格。
由广东省记协评奖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初步审核参评作品和相关申报材料。评委在审阅参评作品和相关材料时,确认参评作品资格。
2.预选程序
评委预选作品,填写预选表,签名确认后提交评选办公室。
3.分组推荐程序。
评委分三个组推荐各项目候选建议作品。
第一组负责推荐消息、标题、版面、新闻论文项目候选建议作品;
第二组负责推荐通讯与深度报道、网络新闻、地市总编辑好稿项目候选建议作品;
第三组负责推荐评论、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专栏、国际传播项目候选建议作品。
(1)筛选作品。各组按照评选标准,在认真审看(听)、讨论、评议参评作品的基础上,按照各项目设奖数额,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各奖项的入围参评作品。按简单多数筛选,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2件并列作品,则2件作品都进入下一轮评选程序;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并列作品超过2件,则对这些并列作品进行最多两轮票决,得赞成票多的作品入选。
(2)推荐候选建议作品。各组在审看(听)筛选出的参评作品,并进行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分别按设奖数额推荐出一、二、三等奖候选建议作品。
一等奖候选建议作品须达到分组实到评委2/3赞成票,二、三等奖候选建议作品须达到分组实到评委1/2赞成票。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多于该项目该等级候选建议作品数,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依次取齐。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并列作品(达到规定票数且票数相同,下同),则对这些并列作品再进行票决,得票多者入选。如票决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仍出现并列,则全部入选。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少于该项目该等级候选建议作品数的,从该项目该等级落选作品中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依次取齐后(如缺额取齐作品出现并列作品,则全部进入票决,下同),对选取的作品再票决,达到规定票数者入选。如此轮票决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数仍少于该项目该等级设定的候选建议作品数额,则该项目该等级缺额不补。
各项目一、二、三等奖候选建议作品名单按投票轮次和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
(3)确定候选作品。召开评委会主任会议,统筹协调各组推荐的一、二、三等奖候选建议作品,确定候选作品或处理原则。
3.评委会全体会议评选。
(1)全体评委听取各组组长报告本组候选建议作品情况,审看(听)候选建议作品,并进行充分讨论评议。
(2)无记名投票评选获奖作品。
广东新闻奖(文字类初评)一等奖获奖作品实行差额评选,差额数不少于设奖数额的20%。一等奖(包括特别奖)须达到实到评委2/3赞成票。最多进行两轮投票,如两轮投票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少于设奖数额,其缺额不补。落选一等奖的作品,自动成为二等奖获奖作品并排在前列,其中落选作品多于1件的,按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该奖项二、三等奖末位自动进入下一个等次。
对各个奖项的二、三等奖候选作品,如有评委提出异议或要求,即对该作品进行票决,须获得实到会评委1/2赞成票才能入选;如无异议的,接纳各组的推荐结果。
(4)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深圳报业集团,其主报一等奖(指消息、通讯与深度报道、评论、系列报道等四个奖项)不能超过2个,其属下子报可以有1个一等奖名额,但如果子报的稿件不符合一等奖标准,其名额不能转给主报。
(5)各项目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名单按投票轮次和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
三、评选后续工作
评选结束后,广东新闻奖(文字类初评)各项目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名单,连同评委名单、评选细则一并报2013年度广东新闻奖定评评审委员会并公示。
四、评选工作纪律
评选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本评选细则,对评选会上的讨论、投票情况要注意保密。如发现评委和工作人员在评选过程中有钱(物)票交易行为、拉票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再聘其担任广东省记协主办的各项评选活动的评委;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五、本评选细则未尽事宜,由评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
2013年度广东省新闻奖(广播电视初评)评选细则
一、评奖标准
1.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
2.内容真实,思想健康、艺术性强、制作精细,感染力强,社会效果好。有较强的可视可听性。
3.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勇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
4.关注体现“走转改”精神,努力改进文风的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短、实、新作品。
5.对同一事件的同体裁新闻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首发时间在前的作品。
6.存在导向不当、有不良社会影响以及新闻要素不全、事实性错误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奖。
存在词序错乱、成分缺失、指代不明、事实交代不清、归类有误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一、二等奖;意思表达不清或有歧义的作品,不得获奖(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原文照搬引用的除外)。
存在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多字、落字等情况的作品(含视频作品和新闻论文)和存在主持人、记者表述有误的音视频作品,不得获一等奖。标点符号不准确不影响文意和记者现场采访口误非原则性错误的作品不受影响。
上述错误在同一件作品中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不得获奖。
7.文字类作品字数按正文字数计算,含标点符号,不含标题、署名、注释等内容。申报时以word“字数统计”栏“字数”项为准。
8.属下列情况的参评作品,均不予评选:
超出规定数额报送的作品;未按规定项目类别报送的作品;未按规定时长报送的作品;不按规定填写推荐表的作品;不按规定完整报送文字稿和相关文字材料的作品;不按规定报送音像材料或音像材料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作品;不按规定同时加盖参评单位公章和推荐单位公章的作品;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间报送的作品;同时参加不同项目评选的同一作品
二、评奖项目及要求
1.各项目的参评作品必须是广东省广播电视制作单位自主创作且已于2013年1月1日零时至2013年12月31日24时在经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的广东省内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首次播出的广播电视新闻类节目。
2.各项目的参评作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和《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规
3.各项目的参评作品必须经送评单位、承办单位公示无异议。
三、评选程序
1.每个评委提前10天在网上审看审阅参评作品。
2、集中评选时,集中审听审看,播出时长15分钟内的参评作品必须审听审看全部音像材料,播出时长超过15分钟的参评作品必须审听审看音像材料15分钟以上。
3、实到评委超过总人数五分之四,方可召开评选会。
4、一等奖候选作品的票数必须达到小组实到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二、三等奖候选作品的票数必须超过小组实到评委总数的二分之一。
每个等级最多进行三轮投票,如第三轮仍未投出规定的获奖数额,空缺不补。
四、评选纪律
1.评委实行投票记名制。投票时,评委必须签署本人的真实姓名,不得委托他人审听审看、评议和投票。
2.评委实行评议回避制。凡有作品参评的人员不得担任评委;如有直系亲属创作的作品参评,相关评委须在评比前向评委会申明,不参加该组的评选工作。
3.评委必须遵守评选纪律,在审看期间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擅自公开评选过程中具体评委就参评作品发表的评议意见。如有违纪行为,则取消评委资格。
4.评委必须遵守廉政纪律。评选期间不得在评选地会见参评单位的人员和参评作品的主创人员,不得接受参评单位和参评作者的财物。如发现参评单位的人员和参评作品的主创人员有违纪行为,评委会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单位所有参评作品和参评作者的获奖资格。
五、如在评选中遇特殊情况必须修改或增加某项须知内容,须召开评委会会议作说明,并征得过半数以上评委认可。
六、如评委违反此须知要求,协会将取消其评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