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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的醉 今日的罪
2017-11-01 

昨夜的醉 今日的罪

男子宿醉未消驾车被扣12分 “酒后6小时查不出酒精”是个“坑”


  广州日报讯 (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交宣)前一天晚上“喝高了”,经过一晚的休息之后,第二天就可以正常驾驶机动车了吗?大错!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昨日通报,广州交警从5月2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宿醉”专项整治行动,一位老司机就栽在了这种说法上。
  5月27日上午7时,执勤交警在内环路沙河立交西往东方向进行早高峰交通监控与疏导工作,同时对过往的车辆随机进行酒精测试。8时13分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粤A81L××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张某某(广东五华人,56岁)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测试,张某某体内的酒精(乙醇)含量为48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勤民警廖警官介绍,据张某某的现场供述,前一晚他与朋友聚会时喝了许多白酒,一早起来因为要赶着上班,想着自己也已经休息了一晚,应该“没事了”,便开车出来,没想到被执勤的交警逮个正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张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公安机关依法暂扣六个月,记12分和罚款2000元。
  现在社会上流传着一种“饮酒后6小时就不会查出酒精”的说法。对此,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刘移民主任医师表示,每个人体质不同,酒精分解能力也不同。所以司机如果前一晚喝了酒,甚至喝得比较多,第二天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切勿抱着侥幸心理触碰酒驾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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