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让贫困户“晒着太阳”增收
一个装机容量为1千瓦的微型光伏发电站,一年的发电收入约1300元。贫困户利用家中的屋顶建设一个3千瓦至5千瓦的分布式微型发电站,一年收益3900元至6500元。加上贫困村利用闲置土地集中建设的光伏发电站的发电收入,让贫困村、贫困户“晒着太阳”实现增收脱贫并不是梦想。
光伏扶贫,收益长达25年
东源县灯塔镇玉井村,是新一轮精准扶贫工作中,由市交通局、市移民局、市旅游局联合帮扶的贫困村。去年,由市交通局牵头,在玉井村建立的50千瓦发电站建成并网发电,同时,作为首批参与光伏扶贫发电项目的贫困户黄佰胜、黄兰妹家也有了几个月的发电收益。对此,市交通局驻玉井村的第一书记游宝华感到非常欣慰。因为光伏产业帮扶项目全部建成并网发电后,黄佰胜、黄兰妹等贫困户(政府兜底帮扶的贫困户除外),仅此一项,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达7365元,且这笔收益将持续25年。对于项目的建设,经过招投标等程序,由广东全日太阳能公司全权负责,从材料购置、设备安装到维护等,都由该公司“包揽”,不需要贫困村、户操心费力。
作为全市两大会战之一,要打赢脱贫奔康攻坚战,以确保实现到2018年全市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与全省同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就意味着,全市要完成4.39万户、12.13万相对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稳步脱贫任务。根据省的要求,除政府兜底纳入低保的贫困户外,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要达7365元。为此,推动“输血”扶贫向“造血”扶贫转变,发展产业扶贫成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
如何以产业扶贫为抓手,推动贫困村、贫困户真正实现精准脱贫?在市扶贫办主任骆文彬看来,要因地制宜!河源属山区,人均土地仅为2至3分,如果仍以发展种养业作为产业扶贫项目,带动贫困村、户脱贫,则形式势必单一。同时, 4.39万户、12万多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的占46%、因残或智障致贫的占18%,对于有一定劳动能力但又严重缺乏致富项目的贫困家庭来说,则要为其寻求一条更好的增收脱贫之路。
因地制宜助贫困村、户稳步脱贫
发展光伏产业扶贫,成为河源贫困村、户实现“可持续脱贫”、“质量脱贫”的亮点项目。首先,此项目是中央要求推进的十大扶贫项目之一,还能享受国家层面的政策补贴。国家能源局等出台《分布式光伏电站示范区实施办法和电价补贴标准》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都是为了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开展。如各地建分布式光伏电站(包括自发自用和余电上网),即可获得每度0.4元至0.6元的补贴;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加快清洁能源发展,扩大光伏扶贫实施范围,提出要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目前,浙江、安徽、江西、山东、陕西等省,都在大力推广光伏扶贫项目。其次,根据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的部署和要求,省直、深圳、市直单位挂钩帮扶全市各地贫困村、户,要求确保贫困村、户实现稳定增收脱贫。目前,在帮扶单位帮扶下,全市发展光伏扶贫项目的有20多个点。以初见成效的玉井村为例,帮扶单位在该村建设装机容量为450千瓦(一期项目已建好)的分布式发电站,发电站采用的材料是多晶硅,每千瓦所需成本约9000元(记者了解到,以太阳能薄膜为材料的市场价稍贵,每千瓦成本约需1.2万元),整个项目建成则需投入400余万元。然而,整个项目建成后,该村一年收益约60万元。项目建成后,会取得“双赢”的效果,对于贫困村、户而言,在帮扶单位的倾情帮扶下,没有项目建设投入的负担,却可以在25年中“坐等”收益;对于帮扶单位来说,利用省扶持有一定劳动能力贫困户发展生产的资金补贴等利好政策,实施光伏扶贫项目,则可给当地、贫困户留下一笔可持续增收的财富。此外,有了这笔资产性收入,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还可以腾出时间和精力从事其他劳动和生产。
作为贫困户增加资产性收入的新兴产业,光伏产业扶贫,值得在全市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