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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长江韬奋奖候选人的通知(粤记协[2018]13号)
2018-03-19 

各新闻单位:
根据中国记协《关于印发〈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的通知》(记协发〔2018〕1号)和《关于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第十五届长江韬奋奖报送工作的通知》(记协发〔2018〕2号)要求,我省负责推荐1名长江韬奋奖候选人参评第十五届长江韬奋奖的评选。现将评选的具体条件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省推荐参评名额分配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广东广播电视台、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深圳报业集团各推荐长江韬奋奖候选人1名;广州市和深圳广电系统各推荐1名,各地级市记协各推荐1名。
二、评选范围
长江韬奋奖参评者须是持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所发新闻记者证的记者、编辑、评论员、校对检查工作人员和新闻类节目播音员、主持人、制片人,长江系列要求参评者从事新闻工作5年以上,韬奋系列要求参评者从事新闻工作10年以上。近5年内有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不良记录的新闻工作者,不予评选。曾获长江韬奋奖者不再参评,新闻单位副部级(含)以上负责人不参评。
长江韬奋奖设2个评选系列。
(一)长江系列
评选从事新闻采访报道和新闻类节目主持、播音等工作的新闻工作者。
(二)韬奋系列
评选从事新闻作品编辑、评论、校对检查或新闻节目制作等工作的新闻工作者。
三、评选标准
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综合考察参评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业务实绩、职业道德和社会影响。
(一)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自觉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二)热爱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三贴近”,坚持“走转改”,作风扎实,勇于创新,敬业奉献。
(三)弘扬新闻职业精神,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维护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社会反映好。
(四)综合业务成绩突出。参评者须获得过中国新闻奖、全国好新闻奖中的一项,或获得过2005年以前中宣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新闻作品奖的一等奖,或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报纸、广播、电视作品获省级新闻奖一等奖(校对除外)。
(五)在参评人选各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鼓励在新媒体、媒体融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优先考虑为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1.记者
采访深入,具有较高的采访报道水平,采写的作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编辑
在组织策划、编辑稿件、制作标题、编排版面、创办栏目、制作节目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编辑的作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3.新闻评论员
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注重调查研究,撰写的评论观点鲜明,论述有力,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校对检查
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防堵差错、质量把关方面成绩优异。
5.新闻播音员、新闻类节目主持人
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丰富的社会知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节目驾驭能力,主持、播音的节目有鲜明的特色和风格。
6.新闻类节目制片人
具有出色的统筹策划能力,能够激发团队精神,实行科学管理,廉洁自律,敬业奉献,业绩突出。
四、推荐办法
    (一)组织本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编辑记者民主推荐。
(二)由单位领导和民主推荐的编辑、记者代表(本人不参评)组成评委会。
    (三)经领导班子严格按本办法规定审核,提出拟推荐的参评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认真受理公示中提出的各种意见,将符合本通知规定的人选材料提交评委会,经充分讨论、评议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推荐人选。
(五)推荐单位推荐的长江韬奋奖参评者,均要填写推荐表。由单位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在推荐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
五、材料报送要求
本届参评者材料报送日期截止2018年4月1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务必于截止日期前把以下参评材料寄送到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处。
(一)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每个推荐单位报送1份关于推荐单位履行推荐程序(包括参评者材料公示时间、地点<单位、网址>及相关情况等)的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2.每个推荐单位必须签订诚信参评承诺书(附件3),一旦有违规参评情况,严格按照本通知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 每个参评者报送2套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装订顺序为:参评者推荐表(附件1)、参评者事迹材料、获奖作品登记表(附件2)、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作品。
(1)《参评者推荐表》按规定要求填写,其中参评者所在单位的名称须按主管批准的名称规范填写。
(2)参评者事迹材料不超过2500字,内容须写实。材料后附本人工作简历(格式为:“×年×月——×年×月,在×单位任×职”,简历文字不计入事迹材料字数)。
(3)按规定填写获奖作品登记表,并附获奖作品和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作品证书颁发为集体证书的,请附该作品刊播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部门章无效)。
文字类获奖作品报送作品剪报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音视频获奖作品报送作品文字稿和1份刻录原作音视频的DVD光盘。
(二)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每位参评者的电子材料单独命名文件夹,于2018年4月10日前发送至省记协秘书处邮箱。
1.参评者推荐表(盖章)、获奖作品证书扫描或拍摄成JPEG格式图片。
2.参评者事迹材料、获奖作品登记表和获奖作品文字稿等相关文字材料,以word文档保存。
3.报纸获奖作品完整样报和网络获奖作品网页打印件的扫描件以PDF或JPEG格式保存。
六、处罚办法
(一)如发现第十五届长江韬奋奖参评者获奖作品、事迹材料和《推荐表》等申报材料以及相关作品刊播信息有抄袭、失实、虚报、篡改等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即撤销参评者参评或获奖资格并全省通报批评,并禁止参评人员三年内参加广东省记协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对推荐单位和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抄送当地党委宣传部和纪检监察部门,被通报的推荐单位不得推荐参加下一届长江韬奋奖评选。
(二)如发现第十五届长江韬奋奖参评者获奖作品等申报材料与相关作品刊播信息不一致,未按规定程序推荐、评选等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即撤销该参评人员参评或获奖资格,对推荐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对不实举报,要予以澄清;对于诬告,一经查实,除公开澄清外,还要责成有关单位对诬告者按有关法规处理。
(三)如发现推荐单位和参评者等,对评委或有关人员有请客吃饭、送礼等贿赂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该参评人员的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并报请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相关人员。
(五)如发现审核委员、评委有钱(物)票交易行为,将委托相关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审核委员、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得参与广东省记协的各项活动。
(六)审核委员、评委严格履行与广东省记协评奖办公室所签订的保密协议和各项评选纪律。在评选结果揭晓前,未经广东省记协评奖办公室授权,不得发布、告知他人有关评选工作的内容和信息。如有违反,取消其审核委员、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得参与广东省记协各项评选活动。


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广东省新闻学会
      2018年3月14日               2018年3月14日

 

附件下载:

1.长江韬奋奖参评者推荐表
2.长江韬奋奖参评者获奖作品登记表
3.诚信参评承诺书

主办: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协办: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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