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 首页 > 评奖评优
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新闻金枪奖金话筒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粤记协[2018]14号)
2018-03-19 

各新闻单位:
    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将于2018年组织评选广东省第十三届新闻金枪奖金话筒奖。现将评选工作的相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宗旨
开展新闻金枪奖和金话筒奖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省新闻工作年度业绩,表彰德才兼备的优秀新闻工作者,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和“走转改”活动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和优秀新闻工作者的示范作用,推动新闻媒体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积极宣传党的主张,深入反映群众呼声,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努力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凝聚强大舆论力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牢记职责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四向四做”,保持人民情怀,记录伟大时代,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范围
金枪奖和金话筒奖参评人员须是从事新闻采访报道和新闻类节目播音员、主持人5年以上(含5年)、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所发记者证或播音主持人证,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新闻专业技术资格的现职新闻工作者。要求近5年内没有违反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不良记录。曾获金枪奖、金梭奖、金话筒奖、金钟奖者不再参评,新闻单位副厅级(含副厅级)以上的负责人不参评。
    三、评选标准
    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综合考察参评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业务实绩、职业道德和社会影响。
(一)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自觉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二)热爱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三贴近”,坚持“走转改”,作风扎实,勇于创新,敬业奉献。
(三)弘扬新闻职业精神,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维护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社会反映好。
(四)综合业务成绩突出。参评者须获得过广东新闻奖二等奖以上的奖项。
1.记者
采访深入,具有较高的采访报道水平,采写的作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新闻播音员、新闻类节目主持人
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丰富的社会知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节目驾驭的能力,主持、播音的节目有鲜明的特色和风格。
(五)破格条件。参评人员其他条件都很优秀,只是因从事新闻工作年限未达到规定要求而申请破格参评的,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中的两项:
1.曾获广东新闻奖一等奖或中国新闻奖二等奖以上奖项;
    2.其作品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本人曾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先进生产(工作)者、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之一。
四、设奖数额及奖励办法
第十三届新闻金枪奖设获奖者数额不超过10名(其中报纸系统6名,广播电视系统4名),第十三届金话筒奖设获奖者数额不超过5名。由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推荐参评人选名额
    推荐参评第十三届新闻金枪奖人选名额: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深圳报业集团各2名,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其他地级以上市党报、各专业报各1名;广东广播电视台3名,各地级以上市广播电视台各2名(其中广播1名,电视1名);新华社广东分社、人民日报社广东分社、中新社广东分社各1名。
    推荐参评第十三届新闻金话筒奖人选名额:广东广播电视台3名,各地级以上市广播电视台2名(其中广播1名,电视1名)。
    六、推荐办法
(一)组织本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编辑记者民主推荐。
(二)由单位领导和民主推荐的编辑、记者代表(本人不参评)组成评委会。
    (三)经领导班子严格按本办法规定审核,提出拟推荐的参评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认真受理公示中提出的各种意见,将符合本通知规定的人选材料提交评委会,经充分讨论、评议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推荐人选。
(五)推荐单位推荐的金枪奖和金话筒奖参评者,均要填写推荐表。由单位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在推荐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
    七、材料报送要求
本届参评者材料报送日期截止2018年4月1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务必按要求于截止日期前把以下参评材料寄送到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处。
(一)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每个推荐单位报送1份关于推荐单位履行推荐程序(包括参评者材料公示时间、地点<单位、网址>及相关情况等)的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2.每个推荐单位必须签订诚信参评承诺书(附件4),一旦有违规参评情况,严格按照本通知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每个参评者报送1套纸质材料。
每套纸质参评材料装订顺序为:参评者推荐表(附件1、2)、参评者事迹材料、获奖作品登记表(附件3)、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作品。
(1)参评者推荐表须按照要求填写,贴上参评者本人近照、单位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2)参评者事迹材料不超过2500字,内容须写实。
(3)按规定填写获奖作品登记表,并附获奖作品(1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作品证书颁发为集体证书的,请附该作品刊播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部门章无效)。报纸获奖作品须提供完整样报,广播电视获奖作品需附1份刻录原作品音视频的DVD光盘;网络获奖作品需附1份作品网页打印件。
(二)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每位参评者的电子材料单独命名文件夹,于2018年4月10日前发送至省记协秘书处邮箱。
1.参评者推荐表(盖章)、获奖作品证书扫描或拍摄成JPEG格式图片。
2.参评者事迹材料、获奖作品登记表和获奖作品文字稿等相关文字材料,以word文档保存。
3.报纸获奖作品完整样报和网络获奖作品网页打印件的扫描件以PDF或JPEG格式保存。
八、处罚办法
(一)如发现第十三届广东新闻金枪奖金话筒奖参评者获奖作品、事迹材料和《推荐表》等申报材料以及相关作品刊播信息有抄袭、失实、虚报、篡改等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即撤销参评者参评或获奖资格并全省通报批评,并禁止参评人员三年内参加广东省记协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对推荐单位和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抄送当地党委宣传部和纪检监察部门,被通报的推荐单位不得参加下一届广东新闻金枪奖、金话筒奖评选。
(二)如发现第十三届广东新闻金枪奖金话筒奖参评者获奖作品等申报材料与相关作品刊播信息不一致,未按规定程序推荐、评选等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即撤销该参评人员参评或获奖资格,对推荐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对不实举报,要予以澄清;对于诬告,一经查实,除公开澄清外,还要责成有关单位对诬告者按有关法规处理。
(三)如发现推荐单位和参评者等,对评委或有关人员有请客吃饭、送礼等贿赂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该参评人员的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并报请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相关人员。
(五)如发现审核委员、评委有钱(物)票交易行为,将委托相关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审核委员、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得参与广东省记协的各项活动。
(六)审核委员、评委严格履行与广东省记协评奖办公室所签订的保密协议和各项评选纪律。在评选结果揭晓前,未经广东省记协评奖办公室授权,不得发布、告知他人有关评选工作的内容和信息。如有违反,取消其审核委员、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得参与广东省记协各项评选活动。
九、如有未尽事项,由当年度评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十、本通知解释权归广东省记协。

联系人:郝  光,电话:020-87195370,13631392619
        赵凤丽,电话:020-87361880,13826108816
邮箱:gdjx08@163.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17号301


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8年3月13日

 

附件下载:
1.金枪奖参评者推荐表
2.金话筒奖参评者推荐表
3.金枪奖金话筒奖参评者获奖作品登记表
4.诚信参评承诺书

主办: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协办:南方新闻网

Copyright 2013 www.gdj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广东记协网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7.0以上版本浏览器)

ICP 备案号:粤ICP备1307212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