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在《双城记》中说:“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在直登天堂,人们正在直下地狱。”我们今天生活在一个充满着不确定性的转型时代,其中最为重要的转型便是媒介变革及其伴随而来的信息冲击。信息弥漫于人类全部的生活空间,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无处不在。它像空气、水分和阳光,带给我们愉悦;在相当的程度上,它也影响着我们生与死、幸福和苦难、快乐与忧伤。我们离不开信息,无法想象一个没有信息的时代该有多糟糕。而信息是借助于媒体传播的,媒体是我们生产、推送和分享信息的基本的渠道。没有媒体及其从业者,我们将会与信息绝缘,直至回到心灵上的蛮荒时代。
我们今天的信息环境正在经历着颠覆性的改变。以报纸、广播、电视等为代表的传统媒体正在走向历史舞台的边缘,以新传播技术为支撑的移动媒体、社交媒体已经逐步占据了民众的日常生活。这种变革是令人鼓舞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的忧思。海量内容的提供、及时的个性化信息推送极大地满足了民众的信息需求,但剽窃内容、追求噱头、低俗淫秽、散布虚假信息、发布软文、揭发他人隐私等不当的传播行为,正在不断冲击着各类媒体所应当坚守的伦理准则,也正在将各类媒体变为一个个“不负责任的传播平台。”在现代社会,传播媒体不仅是大众获知新闻的主渠道,更是传承文明、社会教化、秩序维护的重要工具,媒体的表达关系到公众利益、族群和谐、社会延续。所以,在这个转型时代,研究者所要做的,不仅仅是展望与描绘媒体的灿烂未来,也需要重拾、重返、重思专业媒体应当遵守的伦理准则。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牛静博士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传播伦理与法制的研究,她的新著《全球媒体伦理规范译评》将全球近80个国家、地区的100余篇媒体伦理规范进行了集中的呈现,并对五大洲媒体伦理规范中的关键准则进行总结与评析,使我们可以基于比较的视野,对不同国家、地区,不同性质的媒体及传媒人所坚持的关于真相、事实、客观、公正、关爱、平衡等伦理准则进行深入的思考。他们的职业理想和专业操守,他们的良心信念和道德底线,时刻地提醒着处在后真相时代和新媒体时代中的我们——无论是何种传播媒体、传播平台,无论是职业的传媒人还是所谓的公民记者,应当坚持的传播伦理准则的应然模样。在这个意义上,这本由牛静博士编译的《全球媒体伦理规范译评》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和实践价值。
后真相时代:专业伦理准则更显重要
我们人类曾经自诩为理性的动物,凭借着这高贵的理性,我们能够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里透过重重迷雾,判断正确与错误、真实与虚伪,做出正确的选择。然而,随着近年来后真相时代的来临,我们的自信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在这个信息弥漫的环境中,理性的价值大大地削弱了。惊悚煽情的噱头、虚假片面的信息、似是而非的断言充斥公共话语空间,而真相则被排挤出来。如此形容诸多媒体平台的现状,似乎并不为过。2016年“后真相”(post-truth)被定为年度词汇,其意指“相比于客观事实,情绪和个人信仰更能影响舆论”。②该词随之成为各界关注的热词,因为它直接切中了媒体变革过程中的要害。在各类媒体平台上,情感、情绪、观点汇集,汹涌而来,公众理智退居其次,事情本来的面貌变得无关紧要,每个人总是看见自己想看的东西、跟随自己赞同的观点,即使它是片面的、浅薄的、虚假的。受众可以用几秒钟的时间在社交媒体中获取数百万真实或者不真实的信息,以迎合其既定口味;各种虚假信息像病毒一样蔓延,固化读者偏见或者刻板印象,激发群体极化情绪,真相正被虚假信息所驱逐、淘汰。可以说,很多缺乏理性的个体的后真相式判断,汇集而成了改变世界的惊涛骇浪。
缺乏专业伦理操守的各类媒体平台散布着虚构的消息、经过夸张或讽刺手法处理的信息、流言、极端偏颇或歪曲的观点、伪科学、有意激起仇恨和歧视的言论等,正在为“后真相时代”培养更多的极端主义者、偏见者、受欺骗者、盲从者。民粹主义、无政府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潮在媒体平台上传播开来,削弱了社会整体的理性水平。这与媒体的价值完全是背道而驰。媒体对于一个社会的价值,在于它承担着文化传承、人格培养等重要角色。一种理想制度的落地生根最终需要的是具备各种美德的理性公民,一个秉持客观、中正、真实理念的媒体对于公民素质的培育、对于文明的延续具有重要作用。
传媒从业者与民众只是生活在后真相的时代,而并非生活在后真相里。专业的传媒从业者与媒体平台不应当成为后真相时代的旁观者,而应当成为恪守媒体伦理准则的主体。而非专业机构的传媒人,诸如公民记者、舆论领袖,如果怀抱着公平正义的理想和中正客观的追求,也应该以此自律。《全球媒体伦理规范译评》中各国多则数百条、少则数十条的伦理准则具有超越国家、民族、政治的普适性,对于今天的传播实践具有现实的指导性。这些近百年来各国共通的媒体伦理规范条文,如“新闻业的终极目标是提供真实、准确、平衡和公正的报道,这也是赢得公众信任的基础”“公众的言论自由和知情权,是培养和维持一个民主社会的基础。记者的首要职责是尊重真理和尊重公众获知真相的权利”等等,可以启发着我们思考后真相时代的媒体角色、媒体责任、媒体使命、媒体价值应当如何。在《全球媒体伦理规范译评》中,我们可以看到传统媒体,诸如报纸和电视台,出于商业利益或其他利益的考虑,会信守业内已经存在的一套标准的新闻伦理原则,包括重视来源透明、进行事实确认、发布勘误声明等,从而维持其可信度。在后真相时代,这些伦理操守对于个体、组织乃至整个社会的有序运行,显得更为重要了。
新媒体环境:更需可操作性的伦理准
在新媒体环境下,个人从过去被动的信息接受者转变成为主动的信息发布者,社交媒体更成为无门槛的信息传播平台。与这种开放式传播模式相伴的是频繁发生的传播伦理失范现象,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传播失实信息。新媒体上的信息传播者并不都是有伦理操守的“真相挖掘者”,更多的是作为表达观点的发帖者或信息的转发者,一般不进行事实的核对,也不会进行扎实的采访,只是不断地重复着“发布—复制—粘贴”的操作,在这样的信息传播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求真”伦理要求遭到了冲击。其二,传播伤害性信息。悲剧事件中的人肉搜索和信息披露、热点事件中的舆论暴力和标签化传播,在新媒体平台上随处可见,这种传播行为忽视了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病人等特殊群体以及普通人的关爱与保护,甚至展示着当事人的日常生活图景、侵犯着个人的隐私,与传播伦理中的“最小伤害原则”相违背。其三,传播低俗信息。为了追求商业利润,奉行“点击率至上”,迎合民众的猎奇心理,信息传播者不断推送着刺激、色情、媚俗的内容,媒体平台无法在“追求经济利益”与“承担社会责任”之间寻求平衡,而是将“责任”这一伦理原则放置于最为次要的位置。
近年来,媒体伦理失范事件一次次让整个社会震惊,并引发我们的思考:媒体不应当是这样的。这样的媒体伦理事件多次成为社会讨论的热点,本身也表明了一种希望的存在:它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表明,在我们的心中,仍然有着“良好伦理操守媒体”的理想样式。《全球媒体伦理规范译评》中详细列举了不同国家对于媒体伦理准则的理解,拟定了诸多细致的、可操作性的规范。如下面关于采访报道的伦理准则细致地规定了如何以最大的善意来保护儿童:“在涉及儿童的性侵犯案件中,无论是作为受害者、证人还是被告,其身份都不应该被公开,除非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例如,对于虐待或者抛弃儿童的案例,记者不应在未获得其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对其个人生活状况进行正式的采访或拍照。在学校或其他正式机构中,在未获得校方或管理者许可的情况下,也不得随意接近儿童或进行拍照。依照这一原则,记者在采访儿童时始终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媒体要对公众承担责任,这就要求传播的内容不能被私人的、第三方商业利益或者记者个人的经济利益所影响,媒体和编辑必须抵抗这种影响,应当明确区分报道内容和商业内容”这一规定强调了媒体进行新闻报道时所应当保持着抵抗其他利益侵害的独立性。如此详细的伦理规定,在《全球媒体伦理规范译评》一书还有很多,它们被不同国家的媒体机构、媒体自律组织所颁布、所坚守,并成为媒体实践活动中的指导性伦理要求。
在新媒体时代,我们仍然需要坚信,只有真实、准确、全面、公正的报道,才能够提供一幅对公众广泛关注的新闻事件较为准确和深入描绘的全景。在信息高度冗余和破碎化的传播语境下,这在塑造公信力上恰恰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如何在具体的实践中坚持“真实、准确、全面、公正”的伦理价值,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我相信传媒领域的学习者、研究者和从业者们都可以在《全球媒体伦理规范译评》中寻得到答案,或者获得启示。
基于全球视野,拓展研究空间、重构传播伦理
在后真相时代、新媒体环境下,专业的媒体伦理并非被淘汰了,而是需要重拾与重塑。唯有如此,才可以产生高品质的新闻内容、培养高素质的民众,如此我们的社会才能进步、文明才能延续。民众与传播业界需要重拾那些受到冲击的伦理准则、学界需要研究新媒体环境下的媒体伦理的新特点等。在急剧变革的媒体环境中,读完《全球媒体伦理规范译评》一书,深觉我国媒体伦理研究的空间有待扩展与深入。
其一,与国际同步,顺应世界潮流,关注媒体伦理变革。媒体伦理学的研究,与其他学科一样,是不可能闭门造车的。我们探讨媒体伦理案例、反思伦理理论、建构媒体伦理体系,都需要借鉴国内外的研究成果。翻译、整理、评析全球各国的媒体伦理规范是一件很有价值的工作。《全球媒体伦理规范译评》一书内容丰富,是从不同的语言,如从英语、法语、阿尔及利亚语、西班牙语等翻译而成的中文译本,涵盖了诸多国家的关于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各类伦理规范。③后续的研究可以在此书的基础上,将目光从本国扩展到国际社会,关注处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国家制度、不同文化习俗、不同意识形态、不同媒体格局下,世界各国的传媒人是如何在这个新时代努力坚守伦理规范,维护传媒的职业水准的。
其二,打破固有认知,汲取他国经验与教训。在比较国内外媒体伦理规范及其自律机制时,研究者往往将美国、英国等欧美发达国家奉为圭臬,而较少关注非洲、亚洲与欧洲其他国家的媒体伦理规范,也未能从中汲取有价值的伦理精神。《全球媒体伦理规范译评》一书全面展现和评述了各洲的媒体伦理情况,在该书的“非洲各国媒体伦理规范评析”中,作者发现,非洲国家的32篇媒体伦理规范当中,提及率排名前十的伦理准则分别是:准确、避免利益冲突、保护隐私、保护消息来源、更正、信息获取方式正当、新闻自由、公正原则、不得剽窃、明确新闻界限。除此之外,非洲部分国家的媒体伦理准则中强调媒体报道时应当“立足民族文化,维护本国价值观,促进多元主义,捍卫普世价值观”。这些不仅都可以为研究者提供参考,甚至可以为我们当下的传媒实践所借鉴。
其三,聚焦现实热点、进行理论反思。新媒体时代的媒体伦理是应当坚守传统媒体的伦理准则还是应当进行适当的变化?作为普通传播者进行信息传播时应当遵守怎么样的伦理操守?作为个人或公司自媒体运营者的传播伦理准则又应当是怎样的?目前不断涌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媒体伦理研究提出了新的挑战,研究者需要回应这些现实问题,对这些问题做出合理的解答。同时,我们知道即使时代进步,技术变迁,个体的本性及其对于“求真求善”的追求将一直持续不变,研究者需要从理论层面上继续探讨与反思传播伦理的价值等问题。
作为一个关注传播研究的学者,我深知在这之前,在“媒体伦理”这一研究领域,只有个别、零星的其他国家媒体伦理规范的译本。而这种译本与评析正是媒体伦理研究的基本材料。当我们的视野打不开,看不见其他国家的媒体伦理实践时,我们的相关研究只能停留在浅层次的探索中。《全球媒体伦理规范译评》填补了我国媒体伦理研究领域的一大空白,拓展了媒体伦理研究的新空间。正如上个世纪80年代国内的新闻法研究,是在孙旭培先生主持编译的《各国新闻出版法选辑》《各国新闻出版法选辑•续编》正式出版后,国内的新闻出版法研究才出现了井喷式的发展局面。
今天我们的社会正被全球化、信息化的引擎所驱动,我们的生存、进步和发展既离不开全球体系,也离不开媒体的引领。全球视野和跨越国家、民族、文化的平等交流和对话,是人类和平发展重要前提。今天我们比什么时候都更加需要负责任的媒体和负责任的传媒人,更加需要真相和理性声音的引领。可是当前的传播现状实在不容乐观。在各类媒体平台受到经济力量、政治力量等多种因素影响而缺失伦理精神,以致行为普遍失范的今天,我希望这本《全球媒体伦理规范译评》能够启迪着更多的人来思考媒体的自由与责任问题,意识到媒体及其从业者应当对这个社会怀抱着深深的责任感,正是这种责任感,才能使他们的新闻理想和职业实践产生应有的价值与意义。
作者简介:张昆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闻传播学科组成员、教育部新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新闻史学会副会长、中国传播学会副会长、中国新闻教育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